回想起小时候,最幸福的时期就是读小学之前,弟弟妹妹还没出生的时候。虽然从那时候起父母就没有对我有太多关注,但总体来说还是挺幸福的。可能是少年不知愁滋味,脑子里只顾着玩耍。
也就是读小学起,弟弟妹妹出生了。他们是一对异卵双胞胎,也就是从那时起,全家的关注点就聚集在弟弟妹妹身上。不管是家里的长辈,还是左邻右舍。这样也难怪,他们就像落入凡尘的天使。弟弟颇有老爸的英气,妹妹简直就是老妈的模子盖出来的,尤其是那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宛如清澈通透的水晶。是个美人胚子。
说到这里,既不像老爸,又不像老妈的我曾经被抓去医院做智力鉴定。我倒也没怎么反感,还觉得挺好玩的。
当我步入十岁,弟弟妹妹三岁哪一年,我就被父母彻底冷落了。就像被皇上打入冷宫的妃嫔。其实也没那么夸张。
人类的大脑开始活跃的时期是在三岁左右,思维最活跃是在六岁。简而言之,这个时期的儿童吸收知识的速度如同海绵一般,能否将这个孩子称为天才,在这个时期就能看出一二。
乔姆斯基的假说是儿童与生俱来适用所有人类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和知识。话虽如此,但好的语言天赋也是极为重要。父母以同样的养育方式、同样的养育环境,对待我和弟弟妹妹,我直到十岁才会念字母,而弟弟妹妹无意间会念出一两个简单的单词。
我能看到老爸老妈脸上兴奋的表情,他们宠溺、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着弟弟妹妹。老实说,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们两口子那么激动。小学一年级我语文科考了89分,他们仅是“哦”了一声。
嫉妒?
倒也不会。
把最好的资源用在最好的材料上,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谁会傻到将稀有符文附魔在一把腐朽的木剑上。
但是失落……其实嘛,还是会有那么一丁点。
我惊醒过来,漆黑覆盖在房间每个角落,唯有书桌上电脑屏幕发出昏暗的光芒。我好像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亲眼看着女孩跳楼自杀。断裂的肋骨刺破她的肺,血液渗进肺泡,溢满整个气管,她奄奄一息的身体在剧烈抽搐,口鼻冒着血泡。就算没有当场死亡,也会被自己的血液淹死。梦境里头十分真实,感觉现在也能嗅到血肉的腥臭。
然后——
我烧炭自杀了。
我瞬间惊醒过来,破碎的记忆涌入大脑,冷汗浸湿衣服紧贴在皮肤。我跑去打开电灯开关。木炭在铁盆完好无损,看完之后随意扔在地上的书籍。堆在桌子上的啤酒罐,和小山一样高的烟屁股。我冲进浴室,看着镜子前的自己——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眼镜镜框也遮掩不住的黑眼圈。
不可能——我惊呼。
我的确是洗过澡、整理过仪容,准备好赴死。一切都像是重置了,不对,更像是时间跳跃。我又急忙跑到电脑前,日期显示的确是前一天。我打开文档,熬夜写的最后一章不见了。察看文件日志,日志里根本找不到昨天的文档数据。
我双腿发软,屁股重重跌坐在地板。我习惯性地拿起桌面上的红塔山,烟盒里就和昨天一样,只剩下一支烟。我衔在嘴上点燃——我绝对不相信昨天的事情全是梦境。我没有非比寻常的想象力,没有体验过的事,我完全想象不出来。少女凄惨的死状,以我贫瘠的想象力不可能会有巨细靡遗的画面。
我是死不了吗?还是说里面隐藏着什么法则?搞不懂,我搞不懂。
少女。
方思雨——
我轻唤女孩的名字,如果真的重置的话,时间倒流什么的。那么……
拧灭香烟,我冲刺到门口,用力拉开生锈的铁门。
女孩静静地坐在昏暗的楼道,没过耳垂的光亮黑发没有沾上血液,没有给人眼前一亮却标致的五官没有摔烂,圆滚滚的眼睛惊恐地注视着我。
莫名的情绪浸染我的内心,这是自小学之后,觉得有幸福的感觉。女孩从震惊中回过神,率先和我打起招呼。
“你好。”
虽然这个招呼已经重复了两遍,但还是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我嘴巴一张一合,不知该说些什么。我敞开铁门,扭头回屋翻找钱包和手机。女孩在门后探出头,露出疑惑的神色。我走出房间,轻轻关上门,对女孩说道:“我正好要去便利店……一起吗?”
女孩的脸泛起淡淡的红色,她把手缩到袖口,只留出手指。女孩看样子显得有些踌躇,坐在台阶上扭动着身体。
“可以吗?”女孩问。
“走吧。”
我先下了楼梯。没过多久,后头便传来有些胆怯的脚步声。我和女孩走在夜间小路。我故意和女孩隔开一条胳膊的距离。冷静过后仔细一想,我发现自己脑子一热居然说出这种台词。真是丢人丢大发了惹!简直像是专门搭讪小姑娘的轻浮男一样。
女孩走着走着,突然笑着说:
“你看起来那么阴郁,想不到个性那么轻浮。”
“等等……”我停下脚步。
“我说得不对吗?”女孩一脸歉意地看着我。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吗?”我直直看着女孩,“你和我说过的话,还有……我害你——”
“你在……说什么?”
女孩越发地疑惑,同样看着疑惑的我轻启嘴唇。
“你有和我说过什么?你怎么害我了?”
“……没有。没什么……”
我为了不让女孩看出我惊慌失措的表情,马上迈出步伐往前走。女孩并没有保留之前的记忆,不对,没有保留的话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痛苦的回忆就让它像冉冉上升的烟火,在半空炸裂,最后消失在孤零零的夜空。
既然现在的我自杀也无法死去的话,我想让眼前的女孩可以幸福的活下去。这样的话,我自行了断时,大概能挺起胸膛。
走了没多久,我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问:“你就这样跟着我……难道不怕我有什么非分之想吗?”
“嗯……”女孩摸着下巴沉吟,“其实我纯属在碰运气而已,虽然从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你了。但是你真正的为人如何,我完全不知道。不过我今天的运气好像挺好的。就算你是坏人也无所谓,只要过了晚上,怎么都好了……不回去就行。”
女孩浅笑着,脸上平淡的表情看起来和常人无异。可低垂的目光中流露出的哀伤,只要不细看实在让人难以察觉。
如今的我实在清楚不过她话里的含义代表着什么。她同样在挣扎。
你不问我为什么不想回家吗——女孩补充道。
“为什么……不,算了。”我垂下头默默走着。
这种事,就算不说也知道了。
我们一路无言,尴尬的气氛让四周的空气变得无比沉重。所幸便利店离出租屋不是很远,当便利店的大门往两旁敞开,欢快的音乐声融化了这段微妙的尴尬。
我小声和女孩交谈,“你喜欢买什么就买吧。”
“欸?!不用了!不必破费。”女孩摇着头回绝。
“又不是很值钱的东西,没关系的。”
“真的不用——”
咕咕咕咕咕咕……
可爱的声音从女孩身上传来,她紧抿嘴唇,慌张的脸上泛起大片绯红。
女孩别开目光,衣袖掩住粉红色的薄唇。“那我就……买一样好了。”话音刚落,女孩晃动着衣袖火速逃走。
我苦笑了一下,认真挑选容易吃饱、价格还算便宜的食物。把我珍藏已久的黑胶唱片全卖出去的钱所剩无几,如果我一个过活倒也还好,多了一个人的话花销都翻倍了。
女孩看了许久,最终选择了一个最便宜的面包。我预料到她肯定不会多拿,所以我这边稍微多买了一些。
收银员是个年轻的少年,相貌看起来还略显稚嫩。当他看到我们挑了那么久,结果尽是买些便宜货时,很露骨地表现出嫌弃的表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两次我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去,他热情过头的态度反而让我不适应。虽说他的笑容很是猥琐。我好像……也没资格这样说。
我瞥了一眼少年的胸牌,名字叫元小春。
他一边拿着商品扫码,一边抱怨似地说:
“啧。七夕节一个人加班到这么晚就算了,我一个单身狗还要吃你们乱洒的狗粮。小哥你也真是的,对女朋友应该大方一点嘛。总共二十七块五。”
“我要一包红塔山。”我小声说着。
“不是吧小哥!抽烟也这么小气!总共三十五块。”
“对、对不起。”
我摸出纸钞,一边向少年道歉。这时,女孩忽然挽住我的手臂,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她灿烂地笑着,发出撒娇般的声音。
“我男朋友勤俭持家。像你说得这么大方,为什么七夕还要一个人在便利店做兼职呢?”
叫元小春的少年捂住心脏,痛苦的表情显得很浮夸,像用力过度的新人演员。但他还是很敬业地找了我零钱才倒在地上悲鸣。
女孩挽着我的手臂离开便利店。仿佛一对普通不过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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